附件:
请有意申请成为红十字会会员的个人及单位,下载并填写《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或《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后,联系市红十字会或所在区(市)红十字会入会。联系方式如下:
枣庄市红十字会电话:3316143
滕州市红十字会电话:5888639
山亭区红十字会电话:8050636
薛城区红十字会电话:4485319
市中区红十字会电话:3695123
峄城区红十字会电话:7707056
台儿庄区红十字会电话:6888966
枣庄高新区红十字会电话:8620518
会员入会的条件与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自愿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2.个人会员入会由本人申请,基层红十字会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方可确认其会员资格,成为个人会员;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以直接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入会。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加入红十字会,须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4.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
会员的权力
1.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佩戴红十字标志;
5.其他合法权益。
会员的义务
1.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2.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3.按期缴纳会费;
4.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会员退会的条件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经原批准机关审核,收回会员证及标牌;个人会员退会的需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视为自动退会:
1. 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2. 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
3. 团体会员法人撤销、合并、解散。
会员会费
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会费或累计缴纳1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团体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团体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对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个人会员,经所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研究,可以减免会费,报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备案。
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是特殊的个人会员,可自愿缴纳会费,数额不限,由学校红十字会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