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市级地方分会,是我市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2003年底,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独立开展工作,由市卫生局代管改由市政府领导联系,核定机关编制8名,其中机关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9年3月,市委编委批复将市红十字会调整为群团机关,现有编制9名,设办公室、业务科两个内设机构。
市红十字会会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设常务副会长1名(正县级),党组书记、副会长1人(正县级),专职副会长2名(副县级),兼职副会长5名。聘请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名誉会长,聘请市人大和市政协领导等担任名誉副会长。
2017年5月,市编委批复成立枣庄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加挂枣庄市红十字会医院牌子),为市红十字会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核增中心编制2名。
全市有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五区一市”6个区(市)红十字会和枣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所辖6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