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25
枣庄红会启动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红十字会安排,2016年是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制度建设年”。为扎实开展好我市红十字会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我会下发了《关于转发鲁红字〔2016〕22号文件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枣红字〔2016〕7号),并于4月22日召开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工作会议,启动实施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
为加强对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了枣庄市红十字会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娜任组长,副会长许金莹、郑洪玲为副组长,各区(市)、高新区、枣矿集团公司红十字会负责人,市红会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度建设年”活动从4月份正式启动到2016年12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为学习动员、清理检查、健全完善制度、制度试行和补充完善、检查考核和总结提高五个阶段。活动以清理、修订、完善、健全红十字工作基本制度为重点,以构建红十字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体系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机关运行制度、组织建设制度、业务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干部建设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
杨娜常务副会长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以本次“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省红十字会“制度建设年”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修订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要增强制度意识,树立依法治会、规范管理的思想意识,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物、按制度办事,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