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3
关于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红十字会,枣庄矿业集团公司红十字会,市直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管理,提高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水平,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对我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志愿服务体系。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和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应成为本级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体系,在文明委领导和文明办、志愿者协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工作。全市红十字志愿者应遵守《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章程》、《枣庄市志愿者协会章程》;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枣庄市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市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二、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为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国统一使用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及编号规则的通知》(红办字〔2009〕31号),决定在全国采用统一的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编制规则,实行红十字志愿服务标识、证件、服饰、培训教材和奖励标准“五统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公司红十字会要按照总会通知要求,对全市红十字志愿者重新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工作按照《枣庄市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办法》(见附件)进行。全市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帽子、服饰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标识由市红十字会按照总会审定的样品规格质量统一制作下发,红十字志愿服务奖励标准按《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培训教材总会正在统一编写之中。
三、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公司红十字会要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在对现有红十字志愿者进行重新登记注册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工作,进一步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要发布招募公告,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统计上报。
四、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红十字关爱生命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红字[2011]21号)和市创城办、市志愿者协会《关于组织志愿者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枣创城办[2011]5号)等文件要求,以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等易受损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改善目标人群的生存环境,提高其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融入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富有红十字特色的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多做好事实事,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五、有关要求。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是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行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基层红十字会、区(市)红十字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公司红十字会在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夏近涛 邮编:277800
地址:枣庄新城区和谐路390号市直机关综合服务楼
联系电话:3316143 传真:8685788
电子邮箱:zzhszh@163.com
附件: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在全国统一使用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及编号规则的通知》
2、枣庄市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办法
枣庄市红十字会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规范 红十字 志愿服务 管理
枣庄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在全国统一使用
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及编号规则的通知》
(红办字〔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志愿服务2007---2010年发展规划》和《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方法》的相关要求,总会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各省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并确定了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及红十字志愿者编号规则,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
总会审定的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样品已于2008年12月邮寄到各省级分会,请严格按照样品规格质量制作并使用。各地可自行印制,也可委托为总会设计、制作的南京奥星印务有限公司制作提供(具体价格、联系方式附后)。同时,请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编制规则》(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在当地认真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发放及登记注册工作,并将实施细则报总会备案。
联系人:总会组织宣传部青少年与志愿者服务处 孟辕
电话:(010)84025890-5042/5043
传真:(010)64025680
邮箱:zuqingchu@126.com
附件:1、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编制规则
2、中国红十字会志愿者服务领域编码
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编制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志愿者的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支援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在全国采用统一的志愿者登记号,具体编制规则如下:
一、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用于志愿者的等级、管理工作。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编制采用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制定编制规则,由各省级红十字会负责具体制定所辖区内实施工作细则。
二、为便于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志愿者登记号为志愿者的永久编号。因其他原因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不得重新使用。
三、登记号共有22位数字组成,体现红十字志愿者的区域属性、登记年份、年龄、具体编号、性格特征、服务领域等信息。其中,前6位是志愿者登记地区编码(参照使用登记机构所在地身份证编码的前6位,具体编码见附件2。);第7至10位是表示志愿者登记年份;第11至14位表示志愿者出生年份;第15位表示志愿者的性别,统一用1表示男性,0表示女性;第16至17位表示志愿者服务领域编码(具体编码见附件3);第18到22位表示志愿者在该区的编号。编号示例:如某登记号为1301022004197510100115,其中130102表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13表示河北省,01表示石家庄市,02表示长安区);2004表示改志愿者登记时间为2004年;1975表示志愿者出生年份为1975年,1表示性别为男性,01表示该志愿者服务领域为应急救援,00115表示在当地编号为115。
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领域编码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领域编码规定如下:
序号 |
服务领域 |
服务领域代码 |
1 |
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 |
01 |
2 |
红十字健康关怀志愿服务 |
02 |
3 |
红十字人道救助志愿服务 |
03 |
4 |
红十字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 |
04 |
5 |
红十字遗体捐献志愿服务 |
05 |
6 |
红十字宣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 |
06 |
7 |
红十字宣传预防艾滋病志愿服务 |
07 |
8 |
红十字精神传播志愿服务 |
08 |
9 |
红十字筹资劝募志愿服务 |
09 |
10 |
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 |
10 |
11 |
红十字社区志愿服务 |
11 |
12 |
红十字海外志愿服务 |
12 |
13 |
红十字乡村志愿服务 |
13 |
14 |
红十字其他志愿服务 |
99 |
附件2:
枣庄市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办法
为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在全国统一使用红十字志愿者证、志愿服务胸卡、服饰及编号规则的通知》(红办字〔2009〕31号),制定本办法。
一、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条件
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人,统称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不足18周岁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红十字志愿者分为登记志愿者与注册志愿者两类。对一般能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只需进行登记;对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登记志愿者,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到20小时以上的,可成为注册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二、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和审批机构
凡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的人员均要进行登记或注册。红十字志愿者的登记和注册采取属地管理方法。志愿者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择服务项目,通过当地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基层组织为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和注册的审核机构,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为红十字注册志愿者的审批机构。
三、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的步骤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根据自身愿望,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向当地红十字基层组织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经红十字基层组织审核合格,成为红十字登记志愿者,参加相关志愿服务。
(二)红十字登记志愿者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年累计满20小时以上,可向红十字基层组织提出申请。经红十字基层组织初审合格,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审批,转为红十字注册志愿者。在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登记的红十字志愿者,直接由本级红十字会审批。
(三)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为每一位志愿者编制统一格式的登记号,配发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证。
四、红十字志愿者的管理
(一)市、区(市)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导辖区内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二)全市各级、各地红十字志愿者,通称“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标识中不再在“红十字志愿者”前加缀本地地名。
(三)红十字志愿者可参加红十字会开展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活动。具体评定办法按《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四)红十字志愿者实行年审制度,红十字基层组织每年应将志愿者活动和记录情况报上级红十字会进行一次审核。
(五)对不履行义务,经常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的红十字志愿者,由基层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报上级红十字会批准,取消其志愿者身份。对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红十字志愿者,由其所在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组织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六)在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或注册后,凡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各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层组织不得公开志愿者个人信息。
五、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的编制规则
志愿者登记号为志愿者的永久编号。因其他原因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不得重新使用。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号由22位数字组成,依次体现为:登记地区属性(1—6位)、登记年份(7—10位)、志愿者出生年份(11—14位)、性别特征(第15位,1表示男性,0表示女性)、志愿者服务领域(16—17位),具体编号(18—22位)等信息。
红十字志愿者登记地区编码:37表示山东省,04表示枣庄市,370400市直及行业(含矿业集团),370401高新区,370402市中区,370403薛城区,370404峄城区,370405台儿庄区,370406山亭区,370481滕州市。
服务领域代码: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01, 红十字健康关怀志愿服务02, 红十字人道救助志愿服务03, 红十字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04, 红十字遗体捐献志愿服务05, 红十字宣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06, 红十字宣传预防艾滋病志愿服务07, 红十字精神传播志愿服务08,红十字筹资劝募志愿服务09, 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10, 红十字社区志愿服务11, 红十字海外志愿服务12, 红十字乡村志愿服务13, 红十字其他志愿服务99。
编号示例:某登记号为3704062011197601000069。其中:370406表示该红十字志愿者是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进行的登记(其中,37表示山东省,04表示枣庄市,06表示山亭区);2011表示该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时间为2011年;1976表示红十字志愿者出生年份为1976年;0表示该志愿者性别为女性;10表示该志愿者登记服务领域为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00069表示在当地的顺序编号为69号。
六、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的审核和认定
志愿服务时间是指直接参加红十字志愿活动所用的时间,不包括往返路程的时间、组织策划、筹备、协调等准备时间和后期整理时间。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活动前,应填写“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表”,将本次活动的筹备情况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由志愿者本人填写“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卡”,填写内容包括:服务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登记号及本人签名等,并请服务对象在活动记录卡上签字。活动组织负责人在核对有关情况后,在志愿者的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卡上签名确认。
志愿服务时间必须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做到认真、准确,不得多记或重复记录。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卡由志愿者本人保存,作为星级评定和表彰的依据,遗失不补。
每年4月底,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依据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表和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卡,统一对红十字志愿者的服务时间进行审核和认定,审核认定后,在红十字志愿者证书上注明服务时间,并签字盖章。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在对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审核时,可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如果发现不实情况,应取消相应记录,并通报批评。市红十字会将以此为依据,对志愿者进行星级评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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