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1
全市红会系统深入传达学习十八大精神
12月14日,枣庄市红十字会召开专门会议,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杨娜主持会议,各区(市)、高新区红十字会,枣矿集团公司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市红十字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副会长许金莹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十八大报告,并结合报告对与红十字会工作紧密相关的社会管理体制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深刻阐述。结合对十八大精神,对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行了细致的学习和解读。
杨娜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红十字会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她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专兼职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相结合,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研究和做好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报告的主题上来,勤奋学习、深刻领会,按照党的十八大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以昂扬的斗志,百倍的努力认真做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努力开创红十字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新枣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