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 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
2012/7/20
市红十字会 市卫生局联合召开
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
7月10日,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情况整顿工作会议。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许金莹、邵利,市卫生局副局长任怡春出席会议,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邵涛、市红十字会业务科科长王新甫,各区(市)、高新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许金莹主持。
会上,王新甫科长传达了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邵利副会长通报了目前全国、全省及我市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省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专题会议精神,对迎接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邵涛科长就我市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规范清理和联合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并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解释。任怡春副局长对做好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强调和安排,她要求,各区(市)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做好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规范清理工作,督促各冠名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检查评估和清理整改工作;要严格监督检查,监督各冠名医疗机构遵照冠名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
许金莹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区(市)红十字会、卫生局要强化措施,同心协力抓好检查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检查评估任务的滕州市、峄城区要认真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及时督促冠名医疗机构完善资料,整改问题,并按时上报有关资料,随时做好迎接上级红会、卫生部门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没有检查评估任务的各区,也要把规范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目前,全市在国家总会、省会及市红十字会备案合法的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的只有三家,包括峄城区红十字医院、滕州市荆河卫生院(冠名滕州市红十字中医院)、滕州市东沙河镇卫生院(冠名滕州市红十字老年病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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