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枣庄站)在我市成功举办
2011/12/27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枣庄站)在我市成功举办
12月13日,由省红十字会主办的山东省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协调员培训班(枣庄站)在我市宝辰中粮大酒店成功举行。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玄兴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体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董来东,省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王建宁、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娜,市卫生局副局长沈象胜、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邵利等领导和专家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各区(市)、高新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及全市60余名人体器官捐献专、兼职协调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开班仪式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娜主持,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和市卫生局副局长沈象胜分别讲话。
为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关于山东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的实施意见》,促进全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4月份,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成立了枣庄市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办公室,启动了我市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并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务科和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或ICU室负责同志中挑选了一批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组成了1支60余人的人体器官捐献专兼职协调员队伍,协调员以红十字会志愿者的身份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开展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宣传;发现潜在捐献者;组织协调登记并向同级红十字会报送捐献者信息;帮助困难捐献者家属申请救助等工作任务。为指导和帮助我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高专兼职协调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省红十字会专门在我市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培训班上各位专家带领大家学习了《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介绍了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的工作情况、捐献流程,讲授了器官捐献分类及技术要点,心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器官捐献和移植伦理学、器官捐献移植政策法规、协调员角色及工作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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