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7
2025年是儿童健康服务年,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让社会的关心关爱惠及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减轻经济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治负担,助力保障儿童生存和健康发展,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红十字会设立“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项目”。
一、救助原则
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项目遵循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救助标准和数量适度原则;坚持人道关怀原则;坚持尊重捐赠意愿的原则。
二、救助条件
具有枣庄户籍,在本市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住院救治,确诊为危重病例并实施抢救且住院总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新生儿(出生28天之内,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
1.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家庭。
2.父母一方患重病或为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的家庭;
3.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
4.新生儿直系亲属支持红十字事业、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或无偿捐献器官的困难家庭;
5.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三、救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于爱心企业的定向捐赠,救助为一次性定额资助,标准2000元/人。项目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按照收到救助申请及审核通过的时间顺序,救助资金使用完毕后,项目自行终止。
四、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
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根据《方案》要求,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个案,主动与被救治新生儿家庭联系,完善有关资料,填写《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于每月20日前,逐一收集整理符合救助条件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二)审核与发放
1.初审: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材料的初审工作,申报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认真核对,于每月月底之前,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个案材料报送至区(市)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审核。
2.复审:各区(市)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审核无异议后,分别对新生儿救助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申请表》《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信息统计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发放:市卫生健康委复核汇总需救助新生儿信息后,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之内集中发放,款项直接拨付到患儿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
附件:1.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申请表
2.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信息统计表
附件1
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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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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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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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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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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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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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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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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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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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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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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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父母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年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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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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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家属承诺签字 |
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助人家属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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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医院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区(市)卫生健康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区(市)红十字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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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红十字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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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身份及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加盖医院公章的危重病情诊断书、抢救记录及费用清单。
3.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经济困难。
4.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获救助,将依法追索救助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此表一式贰份,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枣庄市困难家庭危重新生儿救助信息统计表
区(市)卫生健康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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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生儿姓名 |
父亲/母亲姓名 |
联系方式 |
医疗机构名称 |
银行账号 |
审核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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