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12 19:04:00
根据山东省红十字会《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红事函〔2022〕1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市推荐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拟推荐对象名单:
枣庄市立医院
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枣庄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枣庄市红十字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3316143
电子邮箱:zzhszh@zz.shandong.cn
枣庄市红十字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