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10 17:15:00
2021年12月6日,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和《枣庄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红十字会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及医疗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本次提交救助申请的医疗机构共有7家13位患者,申请救助金额273063元。经审核符合疾病应急救助规定的医疗机构有6家,患者9人,符合救治范围的医疗费用为128225.84元。
现将审核通过予以救助的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0632-3316143 8685788
邮箱:zzhszh@163.com
枣庄市红十字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