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夕阳大爱 感动善国大地
七旬老人捐献遗体(角膜)留爱人间
12月4日下午,家住滕州市龙泉街道的71岁的邢昌兴老人因病逝世,12月5日一早,为实现其遗嘱心愿,老人亲属联系市红十字会,根据他生前委托,捐献其遗体(角膜),用于科学研究。市红十字会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履行了他的遗愿,将老人的遗体(角膜)捐给了医疗界,为造福社会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邢昌兴,男,汉族,1944年7月12日出生,1964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6082部队战士,退伍转业后,历任滕县看守所、木石派出所民警、滕州市公安局木石派出所所长、西关派出所所长、老干部科科长,副局级侦察员等职务,2004年8月退休。2014年12月4日17时因突发脑血栓医治无效不幸逝世。 12月5日下午,邢昌兴老人遗体告别仪式在我市殡仪馆举行,市政协副主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乔令梅,市公安局政委沈玉升,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王式田,市公安局副政委孙茂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吕卫民参加仪式。 邢昌兴同志为人忠厚,待人诚恳,工作扎实,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多次受到各级党政和机关的表彰奖励,为滕州公安争得了荣誉,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邢昌兴同志于2014年8月15日立下遗嘱:“我是共产党毛主席从旧社会解救出来的穷苦孩子,我一生受共产党毛泽东思想教育,我对党,对国家,对人民从心底热带拥护,自退休后还深受党的关怀,我生平平淡,谈不上什么贡献,现已到晚年,我决定,我死后把我的遗体捐献给国家医学部门,用于研究,特立此遗嘱。” 这段发自肺腑朴实而又感人的话,让人听起不禁潸然泪下,深深地印在他人的心里。将爱留在人间,传递生命,奉献社会,造福后代,将珍贵的生命礼物送给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他生命力的主题。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然而,遗体(角膜)、器官的捐献者却战胜了短暂和仅有一次,人的生命可以终结,可捐献者却延续了生命,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这种捐献就是在自己离开时默默地送给其他人一份礼物,一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邢昌兴同志自愿捐献遗体(角膜),器官的高尚行动,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提供了基石,使一些渴望获得新生,光明的人成为可能,同时为捐献者的生命延续获得新的载体,体现生命传递的非凡能力。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因捐献者善举而弘扬,人类生命的传承和旅途因而更添光辉。邢昌兴老人的崇高品德,在滕州这块热土上熠熠生辉,感人肺腑,让我们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6人登记捐献遗体,4人完成捐献;20人登记捐献角膜,7人完成捐献;1人登记捐献器官,并已实现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