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3
参加应急救护培训须知
为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2012年,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各项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初级的、群众性的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分救护员培训和普及性培训两大类。欢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学时
1、救护员培训
培训内容为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术、创伤救护四项技术及各种意外伤害(地震避险、火灾逃生、电击与雷击、烧烫伤、中暑、溺水等)的现场救护和处理等内容。培训时间16学时。 2、普及性培训
培训内容为了解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术、创伤救护四项技术,防灾避险、逃生技巧等内容,或根据受训人员工作行业特点安排相应培训内容。培训时间2-3学时。 二、报名方法 个人或单位通过电话联系枣庄市红十字会业务科(0632-8685788)或直接到枣庄市红十字会(新城市直机关事务综合服务楼7楼)报名,提供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培训费用 救护员培训费按111元/人收取(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对志愿者、在校学生、社区居民等实行免费培训。 四、培训安排
救护员培训班60人/每期,市红十字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单位组织普及性培训的,需提前一周报名,个人报名参加普及性培训的,市红十字会将根据班次具体情况适当安排。
五、培训发证
救护员培训经培训考核(理论、实操)合格后,由市红十字会统一颁发枣庄市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考核不合格者经补考及格后发证。普及培训不发证。